最近,心地善良人又漂亮的林依晨与她的男友正式订婚。恭喜林依晨能找得如意郎君,也恭喜她的未婚夫能找得如此贤惠的太太。
话说回来,从今早到十五分钟前为止,我都有股冲动。话说,我很少能制止自己的冲动。哦,我像是进步了不少,因为我始终没对她说什么!我今天有点,何止一点,简直就想飞去跟她说一连串没有意义,也不知所谓的话。我甚至编好要说什么话了。可是,我心里却觉得像是少了点什么,就好像泡咖啡少了些什么似的。啊,少了糖!不,我的意思是,我少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该用“我希望我们还能成为朋友”做为理由吗?自从有人打着“爱情由自己做主”的口号开始,这码事也仿佛像粤语长片似的不断重播。我扪心自问,有了这么好的男友,要我这个纠缠不清的朋友,搞什么哦?
然后,我又找到另一个理由,“我还是爱着妳的”。所以勒?所以,她就该马上放弃那么好的男友,然后选择跟我上演程又青放弃她的男友选择李大仁的那幕吗?前提是,我有没有李大仁那么好的性格。
我再接再厉的找着理由,“我只是想对妳说,我不曾怪妳。别因为我而对我有所愧疚。幸福的,快乐的,过妳的生活!”就这么一刹那,我忽然听见,“在你还没有对我说这些话时,我的生活是那么的快乐、幸福的。而且,我一点也愧疚。感情事,能说得上愧疚吗?” 我,是否想太多了呢?
刹那间,我想用“我害怕我死时,会很后悔没能跟妳和好如初”。“靠,你死时,关我什么大吉利事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是我认为我会给那些对我说那番话的人。难道不是吗?一个人不想怎么死,压根儿跟另外一个人没什么直接关联。更糟糕的事情是,因为自己不想带着悔意而死就强迫别人原谅自己,这仿佛就跟拿把菜刀逼人原谅自己没什么差别。
朋友不是;爱人也不是。那,我凭什么,说一连串没头没脑的话呢?我想,还是算了吧!我能做的就是继续为她祈祷;祈祷她幸福的;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