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件事情大概发生在七八月吧!那时,我买了一枚戒指。我还刻意要求老板在戒指内,刻了两个字 – CJ!没错,这就是我和她的英文名字的缩写;也是这个部落格的名字!
我之所以买这个戒指的理由很简单!理由不过是,我希望我能告诉我身边的朋友,我已经嫁给某人。哦,对不起,语病!我应该说,我娶了她!而我不愿公开的这个某人,不是别人,就是她!
我也希望借着这枚戒指,让我爱她的心更坚定,更经得起一切的挑战。所以,我总爱戴在我的无名指,以示我对她的爱。
可惜,这枚戒指,不知何故,就这样不见了!幸亏,我在它还未不见前,就拍了一张我自己觉得很不错的照片!当我看见这张照片时,我好像感受到什么似的。噢,对了!这应该就像我对她的爱吧!我对她的爱,也应该像这枚戒指,凭空消失!我想,这样才真的是对大家,都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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