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这么做,因为她没有理我!
2. 我这么做,因为我很寂寞!
3. 我这么做,因为我只想找一个伴!
4. 我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5. 我这么做,因为我不想再等了!”
我想这些都是为出轨而自己编造的理由吧!前几天,我在报章上读到一篇有关男女感情的文章!这篇文章里,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作者提到,精神出轨比肉体出轨,更加糟糕!可是我觉得,两个都一样糟糕吧?
因为就某个程度而言,这些都是对另一方不忠的行为!我想差别应该就是,一个将会让大家知道,一个却永远只有自己知道。
过了这么多夜晚,我才发现,我也出轨了!但,这到底,算出轨吗?因为,我认识了一位不错的女生;她让我自然而然的想接近她;我无聊时想找她聊天;一切就像是很自然似的!这位她,不是我部落格的她,而是我的另一位朋友!
最后,我还是无法继续。因为,当我有困难时,我只想到时常出现在我部落格的她!虽然如此,我不会为了我自己的出轨而找借口。
原来,容易出轨的人,是不值得被人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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