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說他們很難辨別我說謊或是說真話。
有的人說我說故事很強。
我說,兩者我都有。但,我更偏愛被說成 — 說故事很強。
是讚美?含有貶義?為何總看不好的一面呢?我覺得,這是個褒義,畢竟沒幾個人能有如此的能耐嘛!
前幾天,我在收看電視頻道時,剛好是一個在說美國鬼故事的節目。我忘了節目給這個故事起了什麼名,但我名這個故事為elma sands。那個故事有點殘忍,但也有點氣憤及憤憤不平。殘忍,因為一個活活的人就如此的被殺了。氣憤,因為殺她的人是一位跟她說要與她結婚的人。而憤憤不平是因為當代的大狀竟然幫著這一位“嫌疑犯”!我說嫌疑犯因為我從法律的角度看待這件事。
我記得好像有一次我兴起的在班上說著鬼故事,聽眾有她及我的幾位好友,而且我說得越來越緊張了。當我正想要說到故事的高潮時,我看到她的表情。正好她也看著我,然後她說別說了。哦,她害怕聽鬼故事!那麼就算了。所以,我也沒說了。
慢著,是她嗎?我的記憶裡,我認不清那是她還是我的友人。我可有跟她說過鬼故事? 我幾乎忘了,有或是無啊?我對她的愛,是不是一天天隨著秒針的奔跑而慢慢逝去了?記憶開始模糊,會不會是慢慢的不愛她的預兆啊?
不管明天我是否還會記得她,但我知道現在的我記得有這麼一位女生讓我忘了自我。那個人就是她。希望現在的她,少了我的騷擾會開心許多。我願她有著無窮的能量去準備及面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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