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4, 2011

死亡

昨夜,聽到我爸爸朋友的孩子在一場意外車禍中死亡。突然,記憶把我帶往當我還在讀幼稚園時的回憶。那時我就已死神見過面了。“他”帶走了我的公公。那時的我沒有特別的感觸,只知道人老了就會走了。

過後,“他”也陸陸續續地帶走我身邊認識及不認識的人。認識的就有好像我本身的外曾祖母,鄰居的曾祖母,鄰居的爸爸,我本身的婆婆,我的舅舅,我的老師。不認識的就有好像911罹難者,海嘯的災民,及車禍的不幸者。

其實,我只會感到傷感,卻哭不出。我想可能我的人比較“冷血”吧!我會感概以前與過世者的往事,卻有說不出的感覺。我會傷感,但卻不知如何處理我的情感。

最近,看到有人在自己的面子書上寫著自己已五次因為愛情的不順想尋求自殺。其實,我也曾想過如此的做法。但,缺乏勇氣。最重要的是想到,如果就這麼撒手人寰,她是否會自責?她是否會趕來見我最後一面?太多的問題,不是一言兩語就能解決的東西。

我並非是鼓勵人們自尋短見以尋求短暫的解脫。有時,我相信,活著真的比死更痛苦!但我迫切的希望那些想自殺的人,想一想自己的家人。如果,是自己就這麼放棄了生命,那麼最痛心的莫過於他們啊!如果,真的愛對方,那麼我們是不是該為對方著想?如果,自己的死將造成對方日後的陰影,那麼又何必呢?那麼自己不是間接的變成奪走自己心愛的人的幸福了嗎?如果是這樣,那麼自己對對方的愛不是很自私,很自我為中心嗎?請別問,他在乎與不在乎!因為,沒人會知道事情發生後的嚴重性!因為,我們只能預測嚴重性而已!

沒錯,為情而死的確有些許的偉大。但,活著比什麼都重要,活著比死更需要勇氣。愛,是需要勇氣的。何況,以死要挾對方來愛自己,那麼這還是愛情嗎?如果,喜愛對方的感覺不被對方接受,那麼就笑着跟對方道別,然後繼續做自己的事。活著開心,並不是為了任何人而活。活着開心是因為做着自己喜歡的事,而且不讓愛自己的人因為自己的行為而傷心。

愛,很複雜。尤其是在一個豐富資源,但卻貧乏精神支柱的年代。我很感恩,我遇見了她。因為她打開了我的心房,讓我看到了愛情。雖然,清楚地知道我不會是她杯中的茶。但,不打緊,因為她是我的。我也很知足,因為我遇見了上帝。因為,遇見了上帝,我感受生命的神奇,生命的意義就有待我自己去體驗了。

希望,今天考完試的她可以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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